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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2021年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 2020-08-25   浏览次数 1862

哲学系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2021年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系推荐免试直升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柏俊、陈立新、晋荣东、潘斌、刘梁剑、武娟、蔡慧贤、蔡彦如组成,其中潘斌任组长,蔡彦如任秘书。

三、推荐要求

1、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亦可以提出推免申请。

2、  具有较高哲学素养,较宽理论视野,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攻读研究生的素质和潜力,能如期毕业。

3、  平均绩点( GPA)不低于2.8

4、  外语成绩优异,且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50分或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5、  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前三个学年的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科基础课)无不及格记录,以原始成绩计算。

6、  毕业后无就业或赴境外留学计划。

7、  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综合排名达前50%(含50%),或学业成绩排名达前50%(含5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申请特别推免程序:

(1)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潜质,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2)     专业能力突出,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8、  特别推免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三名及以上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教授”)或各专业点(教学点)责任教授(点长)联名推荐。

(3)     院系审核同意,并在院系网站、布告栏等渠道上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的,向学校提交特别推免申报。

(4)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通知。

(5)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

四、推免办法

1、  推免建立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2、  我系原则上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遴选推免生。综合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其中,专业成绩占60%,专业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及面试)占20%,素质类项目加分和扣分项目(见附录1和附录2)占20% ,满分为100分。

3、  专业成绩指学生前三个学年的专业课程原始成绩(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学科基础课),计算公式为:∑[单科成绩×(单科学分+4]÷∑(单科学分+4)。

4、  专业能力素质测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院系组织,由系面试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者实际测试情况打分,上限20分。

5、  素质类加分项目包括高水平竞赛、学术实践、学生荣誉、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情况等,上限20分。扣分项目包括系级及以上的处分记录、不诚信记录等。

6、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受综合成绩排名的限制,可在规定时间内自由申请直升学校及专业。

五、推免程序[1]

1、  20206月,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单位下达当年全校推免工作预通知。

2、  2020710日前,哲学系按照学校有关通知的要求,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3、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哲学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录3),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至院系本科教务员蔡彦如老师处,并出示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同时提交素质类拓展加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至邮箱yanru_nine@126.com,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请于971600前交至哲学系2201室(原件将在核实材料后归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则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再接收。

4、  哲学系按照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于20209月初组织开展专业能力素质测试。

5、  910日前,哲学系根据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学生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院(系)及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结束后将向学校上报推荐名单。

6、  918日(暂定),学校组织特别推免程序申请者参加考核答辩,确定学校推免名单,将审定的名单在校园网主页公示。未经学校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7、  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教务处提出。由教务处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问题的学生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8、  923-25日,学校上报推免名单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推免生根据推免服务系统的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注意事项

1、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学生不应再申请赴境外留学。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      被确定推荐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      不能如期毕业者及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      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成绩达不到“良”者;

3、  申请表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正楷填写或打印。申请表应附上四六级成绩单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  本细则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所有。

 

哲学系免试直升工作领导小组

20207

附录1:哲学系推荐免试直升2021年硕士生素质类项目加分排名方案.docx附录2:哲学系推荐免试直升2021年硕士生扣分项目排名方案.docx附录3:哲学系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 

 



[1]如有更新以当年教育部和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