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工作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4.学习成绩优异,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基础等;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学科和招生计划

哲学和应用伦理招生计划详见下表,其中哲学一级学科按照方向复试录取。

学位类型

层次

招生学科

招生方向

推免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

硕士

哲学

01马克思主义哲学

2

02中国哲学

4

03外国哲学

3

04逻辑史与其他逻辑分支

1

05现代逻辑与逻辑哲学

1

06伦理学

2

07宗教学

2

08科学技术哲学

2

09政治哲学

2

68华东师范大学-法国学校联合培养计划

2

专业学位

硕士

应用伦理

不区分方向

5

备注:

1、学科、推免招生计划等以学校公布为准;实际推免录取数可能会有微调。

2、华东师范大学-法国学校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单独排名推荐拟录取。



三、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1.鼓励优秀推免生直接攻博或报名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2.学校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5,以下简称“学校报考系统”)接受预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通知》(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e2/79/c43264a713337/page.htm)。

3.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直接在该系统报名。院系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院系公告、通知。

4.报名我校中法项目的考生,需首先参加院系面试,由院系择优录取,获院系录取的同学,再次参加学校中法项目面试。

四、复试及推荐拟录取

1.资格审查:院系将在复试前组织资格审核,推免生应配合完成,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拟定2025917-18,具体时间安排将发送至各位入围考生邮箱,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的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3.复试名单:院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推免生材料审核,根据推免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按照一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考生在收到我系复试通知后,请按规定的时间到我系参加推免生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能力、专业素养和外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复试总分是100分。复试过程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复试地点为我校闵行校区哲学系(东川路500号)。

6.复试纪律: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自觉遵章守纪,严格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推免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7.复试结果:复试结束后,我系拟在2日内通过邮件等方式公布、通知复试结果、拟推荐录取排序。

8.录取确认:接受我系拟录取的推免生均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办理确认手续,具体包括注册、填报志愿、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流程。

确认手续参考流程如下:推免生填报志愿→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

推免生应自觉践行诚信价值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确认待录取后不得更改。

未在我系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系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系将依次递补拟录取。

五、其他说明

1.推免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2.推免招生录取的院系、学科、校区、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等政策将以2026年招生简章和学科专业目录规定为准(待公布),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我系。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务必详查相关信息。

3.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请拟录取的推免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知相关招生信息。

5.相关工作调整、更新及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咨询与监管

联系咨询:李老师,021-54342330xli@philo.ecnu.edu.cn

监督复议:贾老师,021-54345053jfjia@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