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与规范系列讲座第8讲“逻辑知识的本性——评蒯因的逻辑哲学”在线上举行。本次讲座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人文社科讲席教授陈波老师主讲,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颜中军教授担任特邀评论人,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晋荣东教授、魏宇老师以及其他校内外众多师生一同参加。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与规范研究中心张留华教授主持了讲座。
本次讲座内容分为三部分。陈老师首先回顾和评述了蒯因关于逻辑和逻辑真理的诸多观点,即蒯因关于逻辑和逻辑真理究竟说了些什么;然后深入分析了在蒯因的逻辑哲学中存在的困境和悖论;最后探讨蒯因关于逻辑和逻辑真理本来应该再说些什么。
受傅伟勋“创造的诠释学”启发,陈老师首先将蒯因的逻辑观总结归纳为11个论题并一一解读。他指出,蒯因试图把逻辑冻结在真值函项和量化的逻辑层次上,因为他并不接受其他版本的逻辑或逻辑分支;而当代逻辑的实际发展与蒯因的原初设想几乎背道而驰。对此,陈老师的回答是:蒯因给逻辑加上了太多的本体论重负,在逻辑和本体论之间施加了过于紧密的联系。
蒯因的逻辑哲学中有许多矛盾、冲突甚至悖论。其中最为明显的是,蒯因在理论上坚持逻辑的可修正性,但他在实践中却极为保守,不承认变异逻辑是对经典逻辑的真正修正。因此,陈老师在第二部分集中分析了当前学界认为蒯因思想中所存在的四个悖论,包括卡茨的“可修正性悖论”、可修正性和坏翻译的悖论、可修正性和变异的悖论,以及用逻辑修正逻辑的悖论。经过分析,陈老师澄清,对于蒯因的逻辑哲学来说,卡茨“可修正性悖论”和用逻辑修正逻辑这两个悖论是表面的“伪悖论”,可以被消解,而另外两个悖论则是真实的。
在第三部分,陈老师指出,蒯因的逻辑哲学留下了很多未予回答的问题:为什么逻辑是可修正的?逻辑与世界、与我们关于世界的认知、与我们的语言实践有联系吗?如果有联系,如何联系?等等。对于这些问题,蒯因的整体论只为我们勾勒出一幅粗略的图画,在一般性结论之外缺少细节。对此,陈老师的主要观点是:逻辑与世界、与我们关于世界的认知、与我们的语言和思维实践有关联。我们需要对逻辑及其可修正性提供系统性证成,包括实在论证成、认识论证成和语言学证成。
在报告会的讨论环节,颜中军老师指出:蒯因的逻辑哲学内容丰富且深厚,而陈老师的报告对此进行了详细且彻底的剖析,并展示他如何继承、批判和发展蒯因相关思想,对于我们全面深入把握奎因逻辑哲学很有指导意义,开篇提到的“创造的诠释学”方法对于我们做学问也颇有启发。颜老师还提出“逻辑可修正性论题所针对的是逻辑的理论形态还是客观形态”“是否可以把逻辑细分为自在的逻辑、自发的逻辑和自觉的逻辑”“蒯因逻辑哲学立场在后期为什么发生改变”“如何看待逻辑与经验的关系”等困惑,对此,陈老师逐一进行了详尽的解答。最后,来自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的魏宇老师和博士生朱宏辉也纷纷就“如何看待认知逻辑的规范性”“借助S5系统攻击可修正性论题是否恰当”等问题同陈老师展开了讨论。
(胡金妹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