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和上海市逻辑学会联合主办的逻辑与规范系列讲座第9讲“经典逻辑的多视角解读”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冯契学术成就陈列室线上线下同步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终身教授冯棉老师主讲,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与规范研究中心张留华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晋荣东老师、贾国恒老师、魏宇老师以及其他校内外专家学者、研究生共计一百多人线上或线下参与了本次讲座。
在报告中,冯老师对经典逻辑中的某些关键内容做了深入讨论,包括:推理与条件句的关系,“实质蕴涵”与条件词“如果,那么”的联系与区别,在什么解释下“蕴涵怪论”被认为是“怪论”,“蕴涵怪论”与推理方式的关系等等。进而从三种不同视角对经典命题逻辑做出解读,这些解读既深化了对经典逻辑的理解,也有助于澄清不同逻辑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报告的第一部分,冯老师阐述了推理与条件句的关系。推理关系是一种充分条件关系,这意味着前提与结论相关联(即前提与结论有内容、意义方面的联系,称为“推理所具有的相干性”),当前提为真时,一定会导致结论为真。推理与条件句密切相关,日常推理“A推出B”可以转换为一个条件句“如果A,那么B”。但在日常语境中,并非形式为“如果A,那么B”的语句都表示推理关系。
第二部分考察实质蕴涵。经典逻辑中使用的实质蕴涵是条件词“如果,那么”在真假关系方面的一种逻辑抽象,没有顾及前件和后件之间内容、意义方面的联系。这是否合理,引起诸多争议。结合实例分析,冯老师指出:对于自然语言的条件句“如果A,那么B”,当A和B没有内容、意义方面的联系时,即使对应的蕴涵式A→B为真,但一般也被视为病句。而对于特定语境中的反事实条件句,判定其真假,也不是仅仅根据其前件为假,就认定该反事实条件句为真。由此可见,实质蕴涵式与日常语言中的条件句有距离。
接着讨论“实质蕴涵怪论”。之所以称为“怪论”,是因为将这些公式中出现的蕴涵符号都解读为推理关系或充分条件关系时,所陈述的意思不符合人们的日常思维方式。冯老师对七个典型的蕴涵怪论一一做出说明,并结合自然语言实例,对其中的怪论(p∧q→r)→(p→r)∨(q→r)做了深入的分析。进而指出:蕴涵怪论的产生,和推理方式有密切的关系。经典逻辑会导致“蕴涵怪论”,因为它容纳了“结论的推导未实际使用前提”的推理方式,即推理的结论可以和前提不相干,这一点在自然推理中尤为明显。
报告的最后部分是多视角解读。几乎任何逻辑都可以做多种解读。以经典命题逻辑为例,常见的解读有:重言式系统、开关电路系统或布尔代数。冯老师报告的重点是另三种不同视角的解读。
解读1:将经典命题逻辑系统看作是排中律A∨﹁A或广义排中律A∨﹁A∨B的显现,抑或看作是“矛盾律”﹁(A∧﹁A)或“广义矛盾律”﹁(A∧﹁A∧B)的显现,这样一来,所有的“蕴涵怪论”都可以消解。这也意味着:对于任何容纳排中律和矛盾律的逻辑(例如相干逻辑系统R),经典逻辑都可以作为其基础逻辑。
解读2:对于经典命题逻辑的内定理,当它是形式为A→B的蕴涵式时,其主算子→表示推理,即内定理A→B意味着:“由前提A出发,可推出结论B”。而当内定理中的→不是主算子时,它并不表示推理,需转换为﹁、∨(或﹁、∧)。这样一来,很多“蕴涵怪论”可以消解,但“蕴涵怪论”q→p∨﹁p和p∧﹁p→q则不能消解,它们正是经典逻辑要坚持的推理方式。这也意味着:经典逻辑是一种秉持“矛盾命题可以推出一切命题”理念的非嵌套的推理。
解读3:从结构推理的层面上可以将经典命题逻辑解读为容纳“结合”、“交换”、“收缩”和“弱化”四种结构规则的一种单调推理。而容纳弱化规则,将导致蕴涵怪论。这也提示我们:为了在逻辑研究中避免形形色色的“蕴涵怪论”,使推理符合直观有效性,应采用“结论的推导实际使用前提”的推理方法,从结构推理的层面上看,则需摒弃“弱化规则”,这也正是相干逻辑的发展动因和研究方法。
在报告会的讨论环节,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魏宇老师就“严格蕴涵如何消解蕴涵怪论及其与相干逻辑消解方式的比较”这一问题向冯老师提问。冯老师指出,严格蕴涵同样导致了“严格蕴涵怪论”,因此就消解蕴涵怪论来看,相干逻辑解决得更为彻底。此外,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张留华老师、中山大学哲学系谢耘老师、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梁飞老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宋鹏飞老师等校内外众多师生也先后就“自然语言中‘如果/if’的非嵌套使用”“解读1在消解蕴涵怪论上的优劣”“断定符是否可以取代蕴涵符”“断定符与蕴涵符的联系与区别”等问题同冯老师展开了讨论和交流。
(胡金妹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