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规范第五讲“从弗雷格理论看逻辑常项”


2022112日,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与规范系列讲座第5讲“从弗雷格理论看逻辑常项”在线上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余俊伟教授主讲,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刘新文研究员担任特邀评论人,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与规范研究中心张留华教授主持。

本次讲座内容大体分为三部分。余老师首先回顾和评述了关于逻辑常项划界标准的几种代表性观点;然后详细解读了弗雷格关于逻辑概念的普遍性标准;最后结合模态词和约根森困境,回应了关于普遍性标准的一些争论。

在第一部分,余老师依次梳理了TarskiSherFefermanBonnay四位逻辑学家对于“什么是逻辑常项”这一问题的回答。Tarski沿着几何学的思路,认为逻辑概念应在各种变换下保持不变,得到了以同构(isomorphism)来衡量逻辑概念的结果。SherTarski工作的基础上做了更具现代性的改进。Feferman批评同构标准存在“囊括过多”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同态”的概念。Bonnay则认为逻辑概念的标准既不是同构也不是同态,而是在潜同构(Potential isomorphism)下保持不变。

余老师认为以上回答是从现代视角利用代数工具去把握逻辑概念得到的结果,而他期望找到逻辑常项背后的直观。因此,在第二部分余老师着重解读了从弗雷格的观点看逻辑常项应该具有什么品质。在弗雷格看来,逻辑是要认识是真(Wahrsein)的规律,而“思想是能借以考虑真的工具”。是真的规律对应于有关谓述的普遍性。最终,余老师提出:在弗雷格看来,普遍性才是在命题逻辑层次之外的逻辑常项的本义。

从弗雷格的观点看逻辑常项的标准问题,符合逻辑背后的直观,但也存在一些争议。在第三部分,余老师对模态词、其他常见概念和约根森困境等问题作出回应。他认为,除了模态,还有“大多数”等广义量词以弗雷格的标准是无法划归的。至于约根森困境,他认为推理应该是不受语力所限的。

在报告会的讨论环节,刘新文老师站在逻辑常项问题研究的语义传统和句法传统,指出弗雷相关思想及余老师报告内容具有颇多创新价值,并重点结合维特根斯坦相关思想提出了自己对逻辑常项问题的一些评论。来自湖南科技大学的颜中军老师、山东大学的梁飞老师、华东师范大学的魏宇老师等也纷纷就“广义量词的逻辑性”“弗雷格同一性符号发生变化的原因”“从普遍性角度看‘属于’是否可归为逻辑常项”“是真的规律与真的规律谁更基础”等问题同余老师展开了讨论。余老师最后还耐心回答了聊天室部分同学所提出的问题。

(胡金妹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