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科学选拔与全面考查,坚持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
二、组织管理
哲学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根据本系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哲学学术硕士和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的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按学校统一公布标准执行,符合条件者纳入复试名单,请相关考生关注。
2.招生计划:各学科统考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招生学科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统考招生计划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全日制 | 1 |
中国哲学 | 4 | ||
外国哲学 | 4 | ||
逻辑史与其他逻辑分支 | 1 | ||
现代逻辑与逻辑哲学 | 1 | ||
宗教学 | 1 | ||
伦理学 | 2 | ||
科学技术哲学 | 1 | ||
政治哲学 | 1+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
应用伦理 | 不区分方向 | 全日制 | 18 |
说明:
哲学学术硕士统招普通计划为1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1,各方向招录情况以上表为准,考生按照所报考方向进行复试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将单独排序。
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统招计划为18,考生按照学科即不区分研究方向进行复试排序。
3.复试名单:
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名单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复试名单(含哲学与应用伦理)》(见文末附件1,请双击),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4.我系不开展破格复试。
四、复试时间与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
我系复试时间初步定为2026年3月26-27日,请考生按时报到参加考核。
详细报到及复试安排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进入复试的考生邮箱,请考生保持邮箱畅通。
2.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哲学系。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系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在3月23日17:00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
(3)其他补充材料:不用上传系统,考生可现场报到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以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
(1)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权重0.8),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权重0.2),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
(3) 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0.8+外语能力考核成绩*0.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3.第一轮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或方向,将组织第二轮复试。
4.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
5.我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1.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00/初试科目总分)*0.7+复试总成绩*0.3。
2.哲学学术硕士考生总成绩按照研究方向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应用伦理专业硕士考生总成绩按照学科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考生,在相应专项计划内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招生体检与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哲学系研究生招生录取联系方式:
李老师,电话:021-54342330,电子信箱:xli@philo.ecnu.edu.cn
哲学系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贾老师,电话:021-54345053,电子信箱:jfjia@yjsy.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方案经哲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哲学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