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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5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 2014-09-08   浏览次数 466

        哲学系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5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根据校教务处华师教(2014)《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声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 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系推荐免试直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冯棉、郑忆石、杨海燕、郁振华、郦全民、颜青山、贡华南、宗德生、张晓林、潘斌、方金奇、龙银组成,其中潘斌任组长,龙银任秘书。


三、推荐要求: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2.
具有较高哲学素养,较宽理论视野,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的素质和潜力,在四年级下学期能如期毕业(申请提前一年毕业免试直升者须有两位正教授推荐,在三年级下学期期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
3.
平均绩点( GPA)不低于2.8
4.
外语成绩优异(CET-4不低于550分或CET-6不低于425分)。
5.
学习成绩优秀,根据学生前三个学年的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选修)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单科成绩×(单科学分+4]÷∑(单科学分+4)。上述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以初始成绩计算。
6.
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5%以内。综合成绩指:专业成绩×60% +专业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及面试)×20%+素质类项目加分×20%
7.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有明确表述专业志愿的文字。放弃直升机会者,也请递交明确表述放弃的文字。

四、推荐名额:
1.
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名额,今年哲学系共有4个名额。
2.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受综合成绩排名的限制,可在规定时间内自由申请直升学校及专业。
3.
对具有特殊专业特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具有专业成果的前提下),在国内外重要学科竞赛上获得重要奖项并经学校认定者可以在符合上述第三条第123款的基础上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经三名以上正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推荐直升硕士研究生,所需名额由校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调拨,但是已经可以进入正常直升序列的获奖学生仍占用院系名额,学校不再额外下达名额。符合此条件且要申请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者,应在该文件下发后及时向院系提交申请。

五、注意事项:
1.
对个别能力较强并在专业领域内表现出相当优势者,虽外语成绩未达到推荐标准,经三名以上正教授联名推荐也可破格推荐。
2.
教育部下达我校2015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共4个名额,由学校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免试直升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将统一进行公示。
3.
获得免试直升的学生不得放弃直升资格,须递交书面保证书,违约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避免出现已经成功直升而中途发生如出国、就业等浪费推荐名额的现象。否则,学校将在下年度该院系的免试推荐名额中扣除相应名额。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
被确定推荐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
不能在20156月份如期毕业者及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
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者;
(4)
提前一年毕业免试直升者,三年级下学期未能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6.
凡经学校批准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将一律不列入毕业生的就业方案,不批准其赴境外留学的申请。
7.
推荐表必须用钢笔正楷填写或打印。推荐表应附上素质类项目加分的证明材料的原件。

六、工作日程:

 1.201498日前,制定《哲学系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5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公示推免办法及推免名额。

2.99—12日,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方案进行成绩核算并排名,确定拟面试名单,并公示三天。

3.912—16日,组织笔试及面试,公布拟推荐名单。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送交学校审核。

 



                                                  
哲学系免试直升工作领导小组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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