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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

发布日期: 2017-03-20   浏览次数 1010

 

关于申报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

 

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华东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深化研究生培养改革,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营造浓厚的科研创新氛围和激励引导机制,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研究生学术论坛(沙龙)项目和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

 

1、资助内容和申请对象

 

主要资助我校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业等项目的研究和实践。

 

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博士、硕士在读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需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负责人需至少为一年以后毕业的研究生。

 

2、 资助标准

 

             学科

项目类别

文科

理科

科学研究

1万元/

2万元/

发明创造

1万元/

2万元/

创新创业

1万元/

2万元/

 

3、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以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开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担负起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研究的整体指导和面上管理,鼓励研究生开展前沿性、高水平、跨学科的课题研究,支持研究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探索,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究生科创成果。

 

二、    研究生学术论坛(沙龙)项目

 

1、资助内容和申请对象

 

重点资助研究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水平学术论坛或学术沙龙,支持各培养单位建设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形成常态化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机制。

 

项目申请面向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团体或研究生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教师或在校学生。若研究生个人申请本项目,需确定项目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需至少为一年以后毕业的研究生。

 

 2、资助标准

 

根据项目规模而定,学术沙龙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学术论坛项目资助金额为4万元。

 

3、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应与研究生教学或培养过程紧密结合,重点支持以院系为单位进行试点探索,通过项目平台加强研究生学术氛围的营造,努力推进研究生学术交流机制的管理和建设,总结经验,建立制度,将学术交流平台建设与研究生培养过程有机结合,形成研究生学术素养有效提升的合力。

 

项目所在院系应加强管理和指导,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主题明确、规范指导、组织到位、有序开展的学术论坛或沙龙,举办信息需提前一周在学校规定网站上发布,开展过程中应有教师点评,活动结束后进行简要总结,形成简报。

 

 

 

三、    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

 

1、申请对象

 

暑期学校项目面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项目负责人为本校教师。

 

2、资助标准

 

资助额度一般为35万元,学校根据暑期学校开设的课程和邀请专家的情况,适度增减。

 

3、建设要求

 

项目应紧紧围绕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开展,暑期学校课程应体现学科的学术前沿、创新和特色,聘请在国内外具有学科影响力的专家进行授课,鼓励具有学科前沿性、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课程内容设计,能够有效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和专业深度,为提升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奠定扎实基础。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教师选聘、教学计划实施和报名录取等环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加强招生宣传的工作力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服务保障,形成暑期学校办学的特色经验总结和管理制度建设。

 

 

 

四、    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需由院系审核推荐,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表,并打印一式三份报所在院系盖章,由培养单位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汇总表》统一报至闵行办公楼301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xpxu@yjsy.ecnu.edu.cn

 

2、项目申报截止至410日。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立项评审,择优录取,428日前,在校园网公示立项项目名单,并正式发布立项通知。

 

 

 

五、    项目管理

 

1、除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外,其余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2、项目经费一次性下拨至院系,由分管研究生培养的院系领导或授权指定教师进行管理,学生不作为项目经费管理负责人。

 

3、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进行使用,主要分为人员费和其他业务费两类,使用的范围包括:

 

1)人员费包括专家咨询费、项目评审费等,总比例不超过项目经费的30%

 

2)其他业务费包括会务费、资料费、调研费等,不包含设备采购等费用。

 

4、加强项目绩效考核,研究生院将组织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推进项目高质量完成。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颁发项目结题书,择优奖励;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的项目,或出现项目违规的,将终止或取消项目,并视情况追回经费。

 

 

 

六、其他

 

以上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如有问题,请咨询:

 

研究生院培养办胥晓鹏,电话:54345008,邮件:xpxu@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陈灵犀,电话:62232661/54345029,邮件:lxchen@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

 

2017320

1-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