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哲学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创新能力。
四、报考意向导师
1、招生学科和招生导师请见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2、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拟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6日16:00。
请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报考办法”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材料提交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如相关项目没有相应材料请在目录中标明“无”):
(1)材料目录(请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意向导师、材料项目及页码)。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须本人在签名处签名)
(3)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职称专家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请注意专家填写链接的有效期限为7天,逾期无法提交)。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已硕士毕业并(或)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且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后本人签名。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6)本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2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须校级培养单位盖章。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外语水平证明(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证明)。
(10)代表性的学术成果:公开发表或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6000字)。
(12)其他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要求成绩合格,须是授课单位校级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考生需将上述所有电子版材料【除(2)(3)】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系统中。
3、纸质版材料寄送
考生不需寄送纸质版材料。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部分。院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拟于2025年1月3日以前完成,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专业资格审核
1、拟于2025年1月10日以前完成,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
2、专业资格审核按所报考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3、考生报考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4、专业资格审核遴选标准如下:
(1)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满分10分)。
(2)外语水平(满分10分)。
(3)代表性科研成果(满分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满分40分)。
该项考核满分为100分,要求基本分过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5、我系将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综合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时,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拟于2025年1月中旬完成,由综合考核小组以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我系网站或电邮通知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三项内容。
(3)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满分为300分,由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满分100分)、综合测评(满分100分)三项成绩简单加和组成,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我系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实际录取导师将视导师限招数等情况,以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七、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院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5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20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招生咨询:李老师,电话:021-54342330;电子信箱:xli@philo.ecnu.edu.cn
监督投诉:贾老师,电话:021-54345053;电子信箱:ecnuzx@126.com